二十三、科创板制度设计的创新点
一、上市标准多元化
(一)允许知识点八五套差异化的上市指标
(二)允许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上市
“特殊股权结构”是指在一般规定的普通股份之外,发行拥有特别表决权的股份。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大于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其他股东权利与普通股份相同。
二、发行审核注册制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职责
第一步:向发行人提出审核问询、发行人回答问题方式开展审核工作
第二步: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核意见
(二)中国证监会的职责
1.负责科创板股票发行注册
2.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工作进行监督
3.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三、发行定价市场化
在注册制试点过程中,股票发行的价格、规模、节奏主要通过市场化的方式,由发行人、保荐人、承销商、机构投资者等市场参与主体通过询价、定价、配售等市场机制加以确定,监管部门不设任何行政性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