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调查的方式
在我国,常用的统计调查的方式有统计报表、普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
1.统计报表。
统计报表是我国目前搜集统计数据的一种重要方式。统计报表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自上而下地统一布置、自下而上地遂级提供基本统计数据的一种调查方式。
统计报表要以一定的原始数据为基础,按照统一的表式、统一的指标、统一的报送时间和报送程序进行填报。
统计报表的类型多样,按调查对象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全面统计报表和非全面统计报表。
全面统计报表要求调查对象中的每一个单位都填报,非全面统计报表只要求调查对象中的一部分单位填报。自前的大多数统计报表都是全面统计报表,按报送周期长短不同可分为日报、月报、季报、年报等;按报表内容和实施范围不同可分为国家的、部门的、地方的统计报表。
2.普查
普查是为某一特定目的而专门组织的一次性全面调查,如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世界各国一般都定期进行各种普查,以便掌握有关国情国力的基本统计数据。
普查是适合特定目的、特定对象的一种调查方式,主要用于了解处于某一时点状态上的社会经济现象的基本全貌,为国家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普查作为一种特妹的数据搜集方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普查通常是一次性的或周期性的。由于普查涉及面广、调查单位多,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通常需要间隔较长的时间,一般每隔 10 年或 5 年进行一次。经济普查每 10 年进行两次,分别在每逢年份的末尾数字为 3、8 的年份实施。人口普查逢“0”的年份进行,农业普查逢“6”的年份进行,均为每 10 年一次。第二,普查一般需要规定统一的标准调查时间,以避免调查数据的重复或遗漏,保证普查结果的准确性。
如我国前四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定为普查年份的 7 月 1 日 0 时,第五次和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为普查年份的 11 月 1 日 0 时。农业普查的标准时间定为普查年份的 1 月 1 日 0时。标准时间一般定为调查对象比较集中、相对变动较小的时间。第三,普查的数据一般比较准确,规范化程度也较高,因此它可以为抽样调查或其他调查提供基本依据。第四,普查的使用范围比较窄'只能调查一些最基本及特定的现象。
3.抽祥调查。
抽样调查是从调查对象的总体中抽取一部分单位作为样本进行调查,并根据样本调查结果来推断总体数量特征的一种非全面调查。
抽样调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经济性。这是抽样调查的一个最显著优点。由于调查的祥本单位通常是总体单位中的很小一部分,调查的工作量小,因而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
第二,时效性强。抽祥调查可以迅速、及时地获得所需要的信息。由于工作量小,调查的准备时间、调查时间、数据处理时间等都可以大大缩短,从而提高数据的时效性。
与普查等全面调查相比,抽样调查可以频繁地进行,随着事物的发生和发展及时取得有关信息,以弥补普查等全面调查的不足,例如,在两次人口普查之间各年份的人口数据都是通过抽样调查取得的。
第三,适应面广。抽样调查可以获得更广泛的信息,它适用于对各个领域、各种问题的调查。从适用的范围和问题来看,抽样调查可用于调查全面调查能够调查的现象,也能调查全面调查所不能调查的现象,特别适合对一些特殊现象的调查,如产品质量检验、农产品实验、医药的临床实验等。从调查的项目和指标来看,抽样调查的内容和指标可以更详细、深人,能获得更全面、更广泛和更深人的数据。
第四,准确性高。抽样调查的数据质量有时比全面调查更高,因为全面调查的工作量大,环节多,登记性(或调查)误差往往很大,而抽样调查由于工作量小,可使各环节的工作做得更细致,误差往往很小。抽样调查是实际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种调查方式和方法。
4.重点调查。
重点调查是一种非全面调查,它是在所要调查的总体中选择一部分重点单位进行的调查。所选择的重点单位虽然只是全部单位中的一部分,但就调查的标志值来说在总体中占绝大比重,调查这一部分单位的情况,能够大致反映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重点调查的适用范围很广。当调查目的只要求了解基本状况和发展趋势,不要求掌握全面数据,而调查少数重点单位就能满足需要时,采用重点调查就比较适宜。
例如,为了及时了解全国城市零售物价的变动趋势,就可以对全国的 35 个大中型城市的零售物价的变化进行调查,这种调查就是重点调查。
又如,要及时了解全国工业企业的增加值和资产总额情况,只需对全国大中型工业企业进行重点调查即可。因为虽然大中型工业企业数占全国工业企业数不到 5%,但这些大中型企业的增加值和资产总额却占全国工业的 60%以上。
重点调查能以较少的投人、较快的速度取得某些现象主要标志的基本情况或变动趋势。
我国有一些重点调查已列人定期报表制度,以便及时取得必要的资料。例如国家统计局的全国 5000 家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制度。
5.典型调查。
典型调查是一种非全面调查,它是根据调查的目的与要求,在对被调查对象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有意识地选择若干具有典型意义的或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的调查。
典型调查的主要作用有:第一,弥补全面调查的不足;第二,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验证全面调查数据的真实性。例如,在一次重大普查之后,可以选择若干个典型单位,检查统计数据的准确程度。
典型调查与其他调查方法比较,具有灵活机动、通过少数典型单位即可取得深人翔实的统计资料的优点。典型调查不是统计活动所特有的方法,但从统计活动的全过程来说,它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方法。在统计活动中,运用典型调查的方法,一般说来主要不在于反映现象的总体数量特征,而在于了解与统计数字有关的生动的具体情况,即与现象数量有关的社会条件及其相互联系,以便进行深入的统计分析,做到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但是,这种调查由于受“有意识地选出若干有代表性单位”的限制,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人们主观认识的影响。如果调查者对情况相当熟悉,研究问题的态度比较客观,深人调查研究的作风比较好,便可以使典型调查运用得当,取得好的效果;反之可能会产生较大偏差。
因此,必须同其他调查结合起来使用,才能避免出现片面性。